颁布日期:2017-9-13 文号:
根据广东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7]90号)要求,我市拟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18日。具体内容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szds.gov.cn/szds/index.shtml)首页左侧“通知公告栏”查询。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szds@szds.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税务三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南路28号,邮编:518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深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征求意见”字样。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1.深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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