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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政新增2.1亿元奖励资金支持节能减排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8-12     浏览次数:

  从广西环保、财政部门了解到,广西今年加大了财政支持减排力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新增安排2.1亿元支持节能减排;同时,积极创新支持方式,提出"以奖代补",实行财政奖励资金量与节能减排量挂钩。

    据介绍,广西今年的节能减排目标是208万吨标准煤节能量、14.34万吨的COD减排量和10.42万吨的二氧化硫减排量。2.1亿元节能减排奖励资金与广西全区今年的节能减排目标挂钩,在对各行业、各领域统筹兼顾适当支持的基础上,重点支持工业企业技改节能、淘汰落后产能、建筑节能、二氧化硫减排、COD减排以及节能减排监测能力建设等。根据考核确认,节能减排奖励资金今年计划重点支持60个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和317个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建设。

    目前,减排资金已预拨80%到各市。根据节能减排的具体工作内容,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会同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具体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具体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节能减排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财政厅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和考核,对节能减排资金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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