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国税局“四措施”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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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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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各项部署,我局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实际,按照上级要求,近期组织干部职工对会议精神进行了及时的学习领会,并通过“四措施”贯彻落实。
一是继续保持我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抓不懈的态势,认真做好与局领导及各自分管部门、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干部职工层层签订《大关县国家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工作,用制度约束每一个干部职工的言行,树立良好国税形象。二是继续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为契机,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要求党组成员做表率,带头执行好党和国家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尤其是当前国家提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新要求。保持我局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不断提高国税机关为广大纳税人服务的质量;在税务干部中开展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的活动,把国税机关打造成为纳税人满意、领导信任、干部平安幸福的示范地。三是继续加大对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保持与检察机关在预防渎职罪教育方面的联系与协作,请检察机关领导不定期到我局对干部上法制课,增强干部的法制观念、从而使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以开展廉政文化活动,警醒干部从思想深处晓知违法、违纪的高压线不能碰。要通过算经济账让干部自觉不做违反廉政要求的事,保持国税机关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四是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坚持执行好局长接待日制度、畅通12366税收服务热线、发挥我局特邀监督员作用、继续做好《廉政公约》的签订与回访工作、广开监督渠道,扩大举报线索,如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将严格按照“一案双查”规定、纪检监察办案程序进行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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