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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国税水泥行业增值税评估管理再上新台阶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1-25     浏览次数:

  2006年以来,云南国税突破以往纳税评估从账面入手的固有评估思路,创新式的从企业生产全过程控制入手,寻找管理水泥生产企业的新的突破口,经过近两年的实践,在水泥行业增值税纳税管理工作中取得阶段性突破,退税率由2006上半年的86%下降到2008年上半年17%,实现了从关键点入手,规范整个行业增值税管理的目的。

    根据以往评估经验,云南省国税局于2008年6月至8月期间利用总局下发的水泥生产行业增值税评估指标,对全省219户水泥生产企业2007年度的增值税涉税情况进行了专项评估。

    在此次纳税评估中,云南省结合总局下发的评估参数,总结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和行业管理规律,积极探索有效的纳税评估方法,取得了较好的评估成效。评估措施和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对全省评估工作做了精心部署和安排。二是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强有力的评估队伍,为评估提供了人力保障。三是将专项纳税评估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即宣传辅导阶段、企业自查阶段、实施纳税评估阶段,为和谐征纳关系、和谐评估、规范管理创造了条件。四是了解行业特点找准评估切入点,为后续评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和有效的评估经验。五是综合分析纳税人生产经营资料开展评估,事半功倍。六是投入产出法的运用是实施纳税评估的有效手段。七是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共同管理水泥行业,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为水泥行业的健康发展扫清障碍,打造既严谨又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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