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国税局组织新企业所得税法培训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1-25
浏览次数:
11月21日,普洱市国家税务局组织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培训,特邀请云南中瑞税务师事务所的赵洪老师授课,市局领导、局机关全体公务员及思茅区局全体公务员近160人参加了培训。
赵洪老师重点给参训人员讲解了新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扣除以及资产的税务处理等内容。讲解过程中,赵老师结合他自身从事税务代理及参与协查涉税案件的经验,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地给大家讲解了相关税法在日常税收管理工作中的规范运用。
通过培训,加深了大家对新企业所得税法中税前扣除、税收优惠及过渡优惠政策、所得税会计处理及新旧税法重要变化点的理解,为广大税收管理员正确领会、掌握和运用新企业所得税法奠定了基础。同时,大家也认识到了自身税收知识的欠缺及业务技能与当前国税工作发展要求的差距。市局党组要求大家把“学习当任务”转变到把“学习当责任”上来,把“学习了什么”转变到“学习到了什么”上来,把“阶段性学习”转变到“终身学习”上来,营造好在岗干部职工和谐的学习氛围。
此次培训,为普洱国税深化“三个一”工程改革,进一步提升干部岗位技能,再造岗位顶换、轮换技能,夯实好在岗干部职工和谐的履职基础迈开了第一步,将对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学习意识,不断提升岗位业务技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11月21日,普洱市国家税务局组织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培训,特邀请云南中瑞税务师事务所的赵洪老师授课,市局领导、局机关全体公务员及思茅区局全体公务员近160人参加了培训。
赵洪老师重点给参训人员讲解了新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扣除以及资产的税务处理等内容。讲解过程中,赵老师结合他自身从事税务代理及参与协查涉税案件的经验,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地给大家讲解了相关税法在日常税收管理工作中的规范运用。
通过培训,加深了大家对新企业所得税法中税前扣除、税收优惠及过渡优惠政策、所得税会计处理及新旧税法重要变化点的理解,为广大税收管理员正确领会、掌握和运用新企业所得税法奠定了基础。同时,大家也认识到了自身税收知识的欠缺及业务技能与当前国税工作发展要求的差距。市局党组要求大家把“学习当任务”转变到把“学习当责任”上来,把“学习了什么”转变到“学习到了什么”上来,把“阶段性学习”转变到“终身学习”上来,营造好在岗干部职工和谐的学习氛围。
此次培训,为普洱国税深化“三个一”工程改革,进一步提升干部岗位技能,再造岗位顶换、轮换技能,夯实好在岗干部职工和谐的履职基础迈开了第一步,将对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学习意识,不断提升岗位业务技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上一篇:云南国税水泥行业增值税评估管理再上新台阶
下一篇:四川省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突破20亿美元大关,实现当年翻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