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国税局认真开展明察暗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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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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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督促全系统贯彻落实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考核指标,德宏州国家税务局抽调监察室、政策法规科、征管科、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明察暗访组,于5月11日至18日对全州6个县、市(区)局,12个分局,24个 科室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
工作组首先采取暗访手段,深入到各基层分局、办税大厅进行暗访,并按照《云南省国税系统明察暗访实施办法》对各部门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纳税服务、纳税流程、重要事项公示、环境卫生等进行了暗访;其次采取明察手段对6个县市(区)局就《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察部门着重对各县、市(区)局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政公约回访、廉政档案建立、上级纪检组长对下级单位一把手的年度廉政谈话情况进行检查,征管部门着重对各县、市(区)局去年执行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行政问责制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通过检查工作组一致认为:全州国税系统环境卫生良好,纳税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过硬,特别是贯彻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到位、踏实,各级局都成立了贯彻落实2个“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意见,逐步实现了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达到了省局和州局提出的要求。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各级局都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办法,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州局、梁河县局、盈江县局、畹町区局被当地党委评为廉政建设优秀单位(潞西、瑞丽当地党委未纳入年度考核单位);特别一提的是潞西市国税局对132名干部分册建立了廉政档案,瑞丽市局、盈江县局、梁河县局、陇川县局、畹町区局分别对副股级以上干部分册建立了廉政档案。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针对个别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飘浮,组织纪律松懈的问题,检查组及时给予了反馈和提出整改意见,交由被查单位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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