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30日,富源县国税局共组织煤炭行业税收入库23181万元,与上年同期的实际入库数相比,增收了8281万元,增长了55.6%,创下了历年来煤炭行业同期税收的最好成效。 今年以来,富源县国税局结合煤炭产品销售价格不断攀高的实际,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强化煤炭行业的税收征管工作,实现了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一是把加强煤炭税收档案管理作为堵塞税收流失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煤矿管理登记清册和税收征收台账,将纳税人资料及时整理、入档,为进一步强化各煤矿税收管理提供有效的依据。二是各税务分局加强税源管理和检查,掌握了各煤矿生产经营情况、原(焦)煤的种类、原(焦)煤生产数量和产品销售数量,原(焦)煤销售去向等情况。三是强化各类发票管理,检查各类发票领购、使用、开具等情况,并要求各煤矿在销售原(焦)煤时,必须给产品购货方开具发票,做到以票管税。四是在税款申报入库审查环节进行四个核对:把征收期申报的产品生产数量和销售数量与日常国税部门检查掌握的数量进行核对,以确定各煤矿申报的原(焦)煤的销售收入是否真实;把申报的原(焦)煤产量与实际调查出的产量进行核对;把原(焦)煤销售价格与市场销售价格进行对比,以确定各煤矿申报的吨煤销售价格是否真实合理;把申报税额与入库税额进行核对,以确定申报的税款是否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
文章来源:富源县国家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