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改革票据管理方式。建立起以票证合一的“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为主体、专用票据为辅助的新型政府非税收入票据体系,实现“以票管收、以票促收”。
二是完善收缴管理。进一步完善“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管理模式,实行票据使用与执收项目相结合,票据发放与汇缴结算户管理相结合,票据管理与稽查相结合,切实做到“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收支分离”,从源头上遏制了乱收、截留、挪用及坐支等违规行为。
三是加大稽查力度。定期对纳入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进行稽查。从收费票据、收费依据等方面入手,及时、准确的掌握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情况,使征收行为更加规范。
四是打击票据管理违纪违法行为。财政会同国税、地税、公安、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用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将非税收入票据违纪违法行为作为监督检查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