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税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执法监督、税源控管、纳税服务、内部管理、队伍建设等常规工作,通过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工作方法,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全力推进国税税源管理工作向前发展。一是有效发挥税收职能。认真执行国家出台的宏观调控税收政策措施,落实对民族贸易的扶持政策、残疾人安置等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实现了国家对经济增长的政策意图导向。二是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认真做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子系统的升级工作,深入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现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精简,审批项目精简率达到26%,审批时限压缩了1/3以上。三是不断强化税种管理。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水泥生产行业和农产品生产加工行业的增值税管理,加强四小票管理,出台了加强磷矿产品增值税管理措施,妥善解决了红河-文山、普洱-版纳等地水电站税收跨区分配问题。上半年全省共开展增值税纳税评估490户,查补税款3.7亿元。车购税管理信息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车辆购置税电子信息采集系统顺利推行,成功实现车购税POS机刷卡缴税。四是切实提升征管质量。加强税收征管数据运行维护和管理,提高数据使用效率,有效提升了税收管理员监控管理税源的能力和水平。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个体工商户计算机定额核定系统,规范了个体定税工作,减少了工作随意性,实现了管理规范、定额合理、税负公平、监控及时的目标。五是大力整顿税收秩序。1-7月全省稽查部门共检查纳税户1637户,查补收入9857万元。以罗平“8.17”特大制售假发票案的查处为揭幕战,以昆明市的“捕鼠”行动为重头戏,全省各地与公安、地税等部门联合行动,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同时,针对当前发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国、地税税源管理互联、互通、互动的发票管理长效机制,探索行之有效的发票综合管理方法。目前试点工作已在曲靖市局全面展开。 |
文章来源: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