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家信心指数分别为165.5、119.3、124.3、127.7、123.7、131.2、96.4、113.6、146.2和122.3,比二季度回落3.5、13.6、9.1、5.9、8.2、7.8、22.0、9.5、13.0和2.3点。与上年同期相比,除采矿业外,其他行业企业家信心指数全面下降。
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企业家信心指数分别为125.8、105.5、113.7、121.8、127.2、115.0和127.5,比二季度回落7.2、12.5、3.1、12.9、13.6、4.6和12.0点;与上年同期相比,各登记注册类型企业的企业家信心指数大幅回落。
三、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的企业家信心指数分别为133.3、117.5和112.0,比二季度回落16.6、7.8和6.0点;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的企业家信心指数回落27.2、16.0和12.5点。
四、东、中、西部地区企业家信心指数分别为121.6、126.4和127.4,比二季度回落12.9、9.9和7.5点,低于上年同期22.8、16.1和13.7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