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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国税局开展水泥企业专项纳税评估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0-14     浏览次数:

曲靖市国税局按照税务总局和省局关于开展水泥生产企业增值税专项纳税评估的要求,结合本市水泥生产企业税收管理的情况,对全市34户水泥生产企业2007年度的增值税进行了专项评估。截至9月底,共评估出涉税问题企业12户,涉嫌偷税的企业1户,共计补缴增值税223万元,移交稽查部门查处3户,查结1户,稽查补税33万元。此次纳税评估的主要做法和成效有六点:
    一是精心组织,各部门协调配合。鉴于水泥评估的专业性较强,评估方法较为复杂的情况,评估前,各分局税源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水泥行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方法》,进一步了解水泥生产行业的生产工艺。然后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强有力的评估队伍,交叉分组、责任到人、到户,评估人员又从综合征管软件系统中对涉及水泥生产企业有关增值税相关资料进行查询和统计,充分了解和掌握评估对象的涉税情况,为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较好的效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利用数据分析找重点,为评估提供第一手资料。全市水泥生产企业户数多,生产工艺水平高低不同,为使评估工作有重点,合理分布评估力量,市局利用综合征管软件中的纳税申报数据,对34户水泥生产企业2007年增值税税负情况,与2006年的纳税申报对比情况进行了分析;利用省局数据监控台数据,计算了全省水泥行业2007年的税负预警值,确定本市1户高于预警值,10户低于预警值的企业作为此次的重点评估对象,并通报下发各县(市、区)局,以此数据为基础结合当地水泥生产企业的税收管理情况开展纳税评估。
    三是加强上下联动和调研工作,不断完善评估方法。评估工作开始后,市局与沾益、陆良县局形成上下互动机制。市局根据评估办法要求,结合水泥生产质量控制的内部要求,对评估需要的企业生产设备表,原材料台账,投入台账,电耗分析表,煤耗分析表,熟料动用情况等表进行了初步设置,根据《云南省主要工业产品能耗限额》对全市评估中的煤耗、电耗进行了设定。在评估数据的采集过程中,与企业和县局评估人员一起不断对评估方法和指标进行完善。并通过深入企业实地调研,分析采集数据,完善了水泥行业的评估办法。
    四是初步建立行业评估机制,专业评估效果明显。在整个行业评估过程中,初步建立了水泥行业的评估指标体系,沾益县国税局结合本地水泥行业的特点,认真学习水泥生产企业工艺流程,自主开发了水泥生产企业纳税评估辅助软件,补税达100多万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五是增加税企和谐度,税法遵从度得到进一步加强。以学习和掌握水泥行业生产工艺流程为基础,税收管理和政策辅导为依托,专业化、科学化的评估方式逐步在行业评估工作中得到税务机关和纳税企业的认可。评估人员利用自身政策优势,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与企业会计和管理人员一起分析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企业会计管理企业的水平得到了提高,税法遵从度得到进一步加强。
六是依托专业化、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和加强行业税收管理。把纳税评估由事后监督变为提前介入,把税务机关单向工作变为税企双方良性互动,形成一种可由纳税人主动参与并和纳税申报同步进行的常规工作,使纳税评估工作真正成为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纳税行为、合法保护企业长足发展的重要途径,使评估工作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预见性,税源精细化管理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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