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姚安县光禄镇财政所采取有力措施,从审批、监管、拨付等环节全面加强社保资金监督管理。
一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日常业务,为社保资金的监管、拨付兑现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认真调查,细致审核。始终坚持“三审”程序,确保社保资金在申请、审核、审批过程中规范操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按时发放,强化监管。在社保资金的管理发放上,做到及时准确,并主动接受上级财政、审计、纪检、民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杜绝侵占、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
截至8月22日,光禄财政所已累计拨付社保资金119.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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