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照检查。认真对照财政部《整改意见》中所列举的“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逐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保留开设的财政专户是否具备有效文件依据、社保基金专户是否存在多头重复开户、非税收入专户开设及收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将国库资金采取“以拨作支”方式调入专户等问题。
二是落实整改。按照“同一家商业银行只允许开设1个社保基金专户”的要求,撤销在隆阳区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开设的失地农民养老金专户,资金并入在该营业部开设的五险基金专户;暂时保留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待采购货款清理支付完毕后于2012年底前撤销。
三是规范管理。制定印发《关于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各类社保资金支出专户归并的“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由开户银行采用“一户通”进行分账核算,按政策规定分别计息;将转归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的15个财政专户资金支付纳入了原预算执行管理系统规范管理。
四是完善制度。下发了《关于做好清理整顿财政专户整改工作的通知》,完善财政专户开设、开户银行管理、资金运行内控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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