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中国首次金融部门评估规划工作总结座谈会”上表示,要继续加强和改进金融宏观调控,完善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此外,周小川还指出,要加快存款保险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危机管理和金融稳定框架。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尤其是利率市场化以后,如果无存款保险制度,银行业经营和存款人将面临很大的风险。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对美国存款保险制度曾给予了高度评价:“对银行存款建立联邦存款保险制度是1933年以来美国货币领域最重要的一件大事。”
而在中国境内,对存款保险制度的讨论历经多年。就在此前不久,人民银行在其发布的《2012年金融稳定报告》中还称,目前我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
“绝大多数金融稳定理事会成员国(地区)都建立了统一的存款保险制度。”人民银行引述金融稳定理事会2012 年初发布评估报告称,金融稳定理事会的24个成员国(地区)中,只有南非、沙特阿拉伯和中国还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中国相关制度的配套完善需要时间。”标普金融机构评级董事廖强认为,中国在引入存款保险制度时,应统筹考虑风险监控和问题机构赔付的双重功能。
2009年8月,我国正式启动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对中国进行的首次“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评估。主要评估报告的英文版已于2011年11月和2012年4月分两批次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网站全文公布。
中国今后将每五年开展一次FSAP更新评估,并在每次FSAP评估结束两年后就建议落实情况接受金融稳定理事会的“国家同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