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9月,我省城镇低收入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总面积比上年同期增长27.8%,其中,贫困家庭同比增长33.7%;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加了564.13元,增幅为23.8%,增幅首次高于同期平均水平,我省关注低收入群体民生工程正在取得成效。
住房面积增加配套住房比重上升
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省城镇低收入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总面积比上年同期增长27.8%,其中,贫困家庭同比增长33.7%。低收入家庭居住设施配套的单元房比重提高,住普通楼房的家庭比重下降,而低收入家庭居住普通楼房的比重比上年同期下降6.3%,其中,贫困家庭同比下降了10.5%。
收入增幅首次高于平均水平
今年1—9月,我省城镇10%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34.41元,同比增长23.8%,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16%,低收入家庭收入增幅首次高于同期平均水平。
1—9月低收入家庭的社会救济收入同比增长11.8%,人均转移性收入958.13元,同比增长23.6%,其中5%贫困家庭同比增长49.6%。
就业人口增长12.3%
1—9月我省城镇低收入家庭有收入人口数同比增长28.6%,其中贫困家庭增长31.4%;低收入家庭中就业人口数同比增长12.3%。
数据显示,低收入家庭成员的就业途径主要是到个体或私营企业应聘,使低收入家庭个体或私营企业被雇人数同比增长1.3倍。使得“零”就业家庭成员和低收入家庭成员能通过劳动就业摆脱贫困。
贫困家庭养老保险增长一倍
调查资料显示,1—9月份,我省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社会保障支出291.84元,同比增长29%;贫困家庭社会保障支出同比增长33%,低收入家庭个人交纳的养老保障基金同比增长58.8%,其中,贫困家庭增长1倍;低收入家庭个人交纳的医疗保险基金同比增长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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