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税系统将全面实施经费国库集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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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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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覆盖”的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市地税系统将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单位应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强化预算意识。把握国库集中支付的契机,强化预算意识,科学编制预算,逗硬执行预算,规范财务管理,推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从核算反映型向管理决策型转变。
二是要加强人员配备。各严格执行市局关于将机关出纳岗位纳入计财部门统一管理的要求,加强会计与出纳的内部协调,强化计财科对预算执行的事前、事中监管能力;同时,定岗定责,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要高度重视和积极参加专业培训;要结合本单位经费管理实际,组织力量,认真研究,全面理解、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内容;要加强与国税、工商等的交流沟通,学习借鉴工作经验。
四是加强统筹协调。要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做好宣传、规范和引导工作;要加强与市局、代理银行之间的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反映问题;要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应急预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统筹做好新旧账户的衔接和相关会计账务的衔接工作;要与人事等部门密切配合,作好改革后工资统发和津贴补贴发放的参数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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