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通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2-18
浏览次数: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12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外公布了《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大家对《方案》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截至到本次征求意见活动结束的时间12月12日24时,通过网络、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各类意见48643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组成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分类汇总。从反馈意见的情况看,私家车主反馈意见最多,占58.5%,其余依次为:无车,占19.8%;单位公车,占5.9%;摩托车,占5.4%;货运车,占3.5%;农用车,占2.8%;其他车,占1.9%;出租车,占1.3%;客运车,占0.9%。
社会各界对《方案》给予了较高评价,大多数群众认为,燃油税费改革,是规范政府收费行为,依法筹集养路资金,促进交通健康发展的好事情,有利于公平负担,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表示支持改革,期盼尽快实施。各界对《方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考虑国际原油价格大幅回落的情况,应尽早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适当降低税额,并公布税额的具体计算办法和程序,也有建议提高税额,以达到促进节能减排的目的;对拟取消收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的具体位置和名称进行公示,利于群众对收费站撤站进程的监督;对部分特殊行业给予补贴或增加补贴;进一步明确收费人员安置的途径和相关措施;加强对油品生产流通企业的监管,核定企业合理利润率;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和执法监督,加强计量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渠道,让群众参与监督;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补贴要真正发放到有关人员手中,避免被中间环节截留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成品油价税费改革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认真研究吸收,并抓紧完善《方案》报国务院审定后正式公布,积极推进成品油价税费改革。
上一篇: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2009年我国关税调整情况答记者问
下一篇:四部门发布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