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大对《税收征管法》的执法检查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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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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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7日起,丽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维忠带队,财政、审计、人行、国税、地税等部门12人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永胜县、华坪县、宁蒗县、玉龙县、古城区和市本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抽查。抽查的方式为:听一场汇报,召开一次纳税人座谈会,对涉税问题走访一次,开一次举报箱。被抽查的内容:一是听取区县人民政府区县长对贯彻《征管法》情况的汇报;二是听取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对监督《征管法》执行情况的汇报;三是听取区县财政、人民银行、国税、地税和审计部门对执行《征管法》自查情况的汇报;四是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执行《征管法》的看法和意见。检查组每到一处都认真听取汇报,认真记录,认真梳理意见和建议,认真了解每一个问题。李维忠副主任在总结会上代表检查组对《征管法》贯彻落实情况作了评价并提出要求:《税收征管法》颁布以来,税务部门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做到应收尽收,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一是宣传到位;二是自查认真;三是制度健全;四是执法严格;五是征管有力;六是成效显著。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尽力关心支持税务部门,切实解决税务部门内部目前存在的困难,对检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有些问题要提交常委会讨论,由市人民政府解决,有些问题需要报省人大和全国人大来呼吁解决。
执法检查工作已于2008年12月4日结束。这次执法检查工作将极大促进税收工作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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