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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强调贯彻劳动合同法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2-25     浏览次数: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12月25日下午提出,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必须切实贯彻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今年10月份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面临更大的压力。一些企业开始裁员或长期放假。企业欠薪情况增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难度也在加大,劳动争议案件明显上升,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昨天在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执法检查报告时说。“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面临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华建敏说。

  报告强调,经济越困难,越要关注民生,越要结合当前的实际,把劳动合同法贯彻好,更加重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加重视企业的生存发展,更加重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检查组建议, 各级劳动执法部门和人员要通过贯彻执行法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引导企业正确理解并实施好法律,自觉梳理劳动用工中存在的问题,规范用工行为;加强对劳动者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合法、正当渠道维护权利、反映诉求。工会组织要帮助、指导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积极推进建立劳动争议处理协调机制,形成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

  同时,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视进一步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健全工资保证金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欠薪保障基金等有效办法,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动态监控,积极预防和及时消除拖欠工资隐患。

  检查组也提出,要更加有力的措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确保就业形势基本稳定。要高度重视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保护和提高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要通过减轻税费负担,取消不合理收费,缓解企业成本压力。要加强信贷服务,完善担保等方式,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生产和经营,防止出现大规模破产倒闭。

  在返乡农民工较多的地区,检查组建议要发挥好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尽可能为农民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要加强农民工就业能力培训。大力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华建敏强调,在当前经济危机的影响下,要更好地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以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他说,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显示,自今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成效显著。

  在经过18个月的审议之后,劳动合同法于去年6月通过并与今年1月正式实施。这部法被视为中国最重要的劳动法律之一,它要求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大力鼓励延长劳动合同期限。为了检查这部法律的执行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3个小组,于9月中旬到10月中旬赴山东、福建、江苏、辽宁、陕西和广东省进行了实地检查。

  检查报告显示,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按照全国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口径,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3%,比去年提高2.3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全国签订集体合同109.1万份,比去年增长11.9%;集体合同覆盖职工1.43亿人,比去年增长11.86%。新签劳动合同的平均期限也有所延长。江苏省一年及以下期限的劳动合同较上年末减少14.42%。 “从全国看,合同短期化现象也明显减少,就业稳定性普遍提高。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的维护。”华建敏说。

  但检查组也发现,由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法律实施进展不平衡和相关配套法规、细则有待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在餐饮、娱乐、旅游等服务业和建筑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仍然较低,劳务派遣用工中不规范的问题也亟待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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