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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方案经修改有望在明年1月公布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2-26     浏览次数:

从相关渠道获悉,进过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后的新医改方案有望在明年1月公布。届时,包括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公共服务均等化、公立医院改革在内的五个配套方案也将一起“亮相”。

  11月15日,医改协调小组成员、国家发改委对外表示,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历经一个月公开征求意见后(10月14日-11月14日)正式结束,通过网络、传真、信件等方式共收到了各类反馈意见35260条。公众对新医改方案建议集中在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完整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流通体系等方面。

  同时,医改协调小组表示,除了上述途径,还陆续从各种渠道收到有关部门和地区通过座谈会、调研等形式征集到的基层群众的意见,并收到来自各民主党派的修改意见。该小组在充分考虑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征求意见稿。

  “对之前的内容修改并不是特别大。”据接近医改协调小组的相关人士透露,修订后即将公布的新医改方案,对意见征求稿进行了相应的完善,改革的基本指导原则未改变,具体内容上调整力度不大。

  据悉,随同修改后的新医改方案,五个配套实施方案也将一起公布。

  即推进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五方面实施细则。

  “前4个领域解决公平问题,第5个领域是要解决效率问题。”上述知情人士分析,前四个领域作为改革重点是医改讨论后达成的共识,即财政投入卫生的重点领域是倾向公共卫生、基层卫生和农村卫生发展。

  据了解,五个配套方案将分别由不同部门牵头制定细则,即医疗保障制度(人保部负责)、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卫生部负责细则)、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国家发改委)、公共服务均等化(卫生部和财政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卫生部)。

  “从地方实施角度看,重点是看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改革方案如何制定。”上述人士表示,五个配套方案中,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改革方案是新医改方案的重点,也是难点。

  对此,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描绘了基本改革思路。

  对如何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新医改方案中勾勒基本方向是,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按照一定原则,确定出我国基本药物品种和数量。为了保证“基本药物”能够生产和使用,需要建立相应的生产体系。即基本药物制定统一价格,由国家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按一定比例规定各级医院使用。

  相比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如何改革,征求意见稿中还未见更清晰和更全面的改革路径。但该领域改革的基本指导原则已经在方案中呈现,即“政事分开、管办分开”。

  “公立医院改革细则方案也是一种试点指导性意见,会给地方留下探索空间。”上述人士表示。

  事实上,地方的探索已经开始。日前,广东表示将在年底前出台方案,在深圳、韶关和湛江市进行医疗体制改革的试点探索,取消公立医院15%的药价加成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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