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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税务系统准备就绪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2-29     浏览次数:

“增值税转型改革意义重大,正当其时。目前,全国税务系统正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转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交的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经测算,明年实施该项改革将减少当年增值税约1200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约60亿元、教育费附加约36亿元,增加企业所得税约63亿元,增减相抵后将减轻企业税负共约1233亿元。
  面对我国历史上单项减税力度最大的一次改革,全国税务系统准备好了吗?近日,记者走访了部分省市国税局。
  广东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2007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数据测算,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改革实施后,广东省增值税年收入将减少162亿元。增值税转型改革政策的实施对于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税收负担,鼓励企业技术进步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扩大需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将起到重要作用。目前,广东省国税部门正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和调研,税收政策管理部门对于实施条例和细则的培训工作也已做好计划,确保新条例实施到位。同时,广东省国税部门还不断加强动态跟踪,尤其是对废旧物资经营项目、成品油消费税开征项目等政策调整前后的衔接问题和管理方法进行深入研究。
  山东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说,作为制造业大省,山东省机械、纺织、钢铁、煤矿等行业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这些企业设备投入较大,从增值税转型中获益相对较多。同时,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的降低也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机遇。目前,山东省国税部门已深入企业认真开展调研,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了解和解决企业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政策顺利实施。同时,采用新闻媒体、内外网站,开通增值税转型电话专线等各种宣传手段,对增值税转型改革进行全面深入的宣传,并加强对纳税人的全面辅导。据山东省国税局对全省(不含青岛)16638户一般纳税人进行的税收调查,2009年山东省新增机器设备进项税额约188亿元,实施增值税转型后,山东企业将减轻负担188亿元。
  浙江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增值税转型改革的贯彻落实工作。按浙江省一般纳税人2007年度有关数据测算,2009年浙江省将因此减少税款165.4亿元。同时,工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6%调整为3%、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4%调整为3%后,按浙江省小规模纳税人2007年申报情况测算,2009年全省将因此减少税款9.25亿元。因上述两项政策调整,2009年浙江省将减少增值税合计174.6亿元。
  黑龙江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认为,增值税转型是大势所趋。2008年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又一个重要年度,增值税转型适时推出也是顺应改革之需,时机很恰当。从微观看,由于试点扩抵的操作方式十分繁琐,增值税全面转型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工作量将大大减轻。目前,黑龙江省国税局一方面对收入的影响进行测算,力求做到测算数据尽量与实际贴近,为明年收入计划乃至以后年度收入提供可靠的依据;另一方面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尽可能让纳税人真正了解和享受这项政策。同时,黑龙江省国税部门还将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和关注。据测算,转型改革全面推行后,黑龙江省将近4万户一般纳税人每年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14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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