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国税局顺利完成税制改革各项政策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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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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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执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增值税向“消费型”全面转型,一批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重大税收政策全面实施。曲靖市国税局一方面加强新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另方面与各相关部门、技术单位密切配合,及时维护涉税系统,从硬件、软件上做好准备,有条不紊地完成了税制改革的各项政策调整工作。
一是为确保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恢复征收增值税后能正确开票和申报,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进行政策宣传,并于2008年底前对17户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一般纳税人防伪税控系统中的档案信息进行了变更,取消其开具废旧物资专用发票的功能,收缴其尚未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重新核定发售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在CTAIS系统内取消所有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资格;对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08年底以前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的认证抵扣工作按总局公告予以明确,使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顺利实施。
二是为适应增值税转型,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动车抵扣进项税额问题,对65户机动车零售企业一般纳税人进行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操作培训,对企业购买的税控盘及传输盘完成进行初始化工作。
三是做好标准降低后的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宣传,处理好新旧标准下一般纳税人认定的过渡事宜;及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票系统进行升级,保证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后税务机关能正确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是指导生产经营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一般纳税人按要求对企业端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进行了税率维护,及时对征收软件中的登记信息进行人工维护,确保企业销售矿产品按17%的税率正确开票,正确申报增值税。
五是及时将新的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向纳税人进行宣传和辅导,及时免费发放增值税介质申报软件,以保证纳税人在申报2009年1月税款时按新办法办理;积极与经委等管理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召集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及税收管理员开会,学习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对新增、整合、取消的优惠项目及调整后的优惠方式进行了讲解,要求企业及时办理有关认定及免税手续,及时享受优惠,对不再符合优惠条件的及时取消免税;严格把关,提高受理审批效率,为企业搞好服好,并鼓励企业适应政策变化,调整生产结构,加大综合利用投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以企业发展带动曲靖经济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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