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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国税局采用“对应检查法”加强发票管理截住偷税之源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3-11     浏览次数:

保山国税采用“对应检查法”强化发票管理截住偷税之源

    保山市国税局创新管理方法,整合人力资源,充实票审人员,将发票的检查贯穿于税收管理的全过程,采取“对应检查法”,充分发挥以票控税的潜在功能,有效截住了偷税之源。去年10月采用“对应检查法”以来,共查出有问题票2047份,追缴税款、罚款、加收滞纳金共计341.34万元,其中腾冲县一份发票就追缴税款283.93万元。

    去年10月至12月,保山市国税局运用省局推广使用的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对发票进行比对核查,在初步发现的问题的基础上,根据行业与部门间的关联关系,采用“对应检查法”,对发票开具使用情况进行深层次检查。具体方法是:建材行业对应房地产开发和城市建设部门、车辆维修行业对应财产保险、系统审验记录对应受票方发票联信息,并深入到受票方调查取证,确定问题的存在与否,进一步查实了发票违章的手段,剖析了纳税人抽心发票、转借代开发票等违章行为的根源。由于“对应检查法”,扩大了发票管理检查的内涵与外延,收到了良好效果。仅对开具、取得发票金额分别在千元以上的机动车修理、保险业和取得发票金额在万元以上的建材销售、房地产开发四个行业的2089份普通发票进行核查,就查出有问题票1213份,占核查发票的58%

    今年保山市国税局将强化发票管理作为加强税源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要求全市五县(区)国税局发票核查比对率必须达到纳税人用票总份数的10%以上,并运用“对应检查法”搞好深层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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