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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和劳务税常见问题之二十九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7-08     浏览次数:

   提问:自2009年5月1日起,国家对生产及批发烟类产品的消费税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针对的行业是什么,具体政策是如何调整的?

    答复:此次烟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调整主要针对卷烟工业企业消费税税率调整。涉及卷烟、雪茄烟生产环节的比例税率调整以及在卷烟产品批发环节按5%加征一道消费税等两方面内容。调整后的烟类产品消费税税目税率变化如下:甲类卷烟比例税率调增11个百分点,由原45%上调至56%; 乙类卷烟比例税率调增6个百分点,由原30%上调至36%;雪茄烟比例税率调增6个百分点,由原30%上调至36%;烟丝仍维持原30%的税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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