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牢记服务宗旨意识、实现理念上的创新。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以“脸要好看、话要会说、事要会办”为内容的大讨论活动,通过大讨论,使每个国税人员牢固树立“纳税服务是每个国税人员应依法履行的义务、是纳税人依法享受的权利”的观念,切实完善“人性化”纳税服务措施。
二是理顺制度管理秩序、实现制度上的创新。根据税收业务的需求,对岗位职责体系及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和重组,顺应工作变化、不断扩充现有服务监督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内容,进一步增强业务管理制度的适用性、严密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加强对税收执法权过程控制和结果控制的各项配置,强化国税干部职工对税收执法有关制度、办法、操作规程等规定的学习、执行,大力推行“阳光办税”,增强税收执法的工作透明度。
三是力促征纳双方和谐、实现举措上的创新。各办税大厅服务前台的国税人员,对前来办税的纳税人必须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的阳光服务,实现服务方式“零距离”,施行“投诉有责、查实深究”制度,增强国税干部职工的紧迫感,做到工作上“零投诉”和办理涉税事项“零积压”;认真落实岗位轮换和窗口业务轮换,采取A、B角的方式交叉办理业务,实现空人不空岗、实现全程服务零推诿。
四是强化素质提升,实现形象上的创新。以学习实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按照“创新发展年”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外树形象、内提素质”活动,进一步加强全体国税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强调形象理念,从服务、卫生、着装、学习、礼仪等方面规范国税人员的行为,公平、公正、公开地为辖区内的各类纳税人做好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