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税法宣传工作,做到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积极促进和谐征纳关系的建立。
二是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和开展社会评价活动的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切实解决国税部门存在的影响税收环境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局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为加快师宗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三是认真开展以首问责任制、限时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办税承诺制度,按照便民、诚信、高效、廉洁的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促进和谐征纳关系建立。
四是采取走访调查、发放问卷表、设立意见箱、聘请特邀监察员、签订《廉政公约》等形式,认真收集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对国税部门在税收执法和提供纳税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制定相应的整改落实措施。
五是制定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质量的社会评价考核办法,促进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国税部门形象的进一步提升。
六是扎实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促进了社会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