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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三项措施提高支农资金管理水平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08-05     浏览次数:

  曲靖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科学管理水平,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一是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制定下发了《曲靖市关于加强涉农资金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涉农专项资金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推行问责制,不断规范支农支出行为。同时,建立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究涉农专项资金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进行绩效评价,考核资金投入达到的预期效果。

  二是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实施市、县、乡、村“四级公开”,将项目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等情况,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墙报、公示牌等方式向群众公开。实现工程类项目公示到点,补贴补助类项目公示到人,确保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置于社会中介机构、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将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决算情况以及项目建设中的重要情况及时送纪检监察机关备案,方便纪检监察机关有计划、有重点、有步聚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三是严肃查处违规行为。把综合补贴、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偿等10多项涉农专项资金列入审计重点。出台了《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坚决查处挤占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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