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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部地区出售廉租房部分产权回笼资金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8-31     浏览次数:

  为了缓解大规模建设廉租房的配套资金不足难题,包括福建、甘肃、河南等一些中西部地区开始探索廉租房“共有产权、租售并举”政策,即通过出售廉租房的部分产权回笼资金,以便再次投入到新一轮的廉租房建设中。

  此前,中央政府关于廉租房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未规定廉租房可以对外销售。地方政府的此类做法,在某种意义上对现行法律法规形成了挑战:是全面禁止,还是修改法规以适应地方现状?

  今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多个部委已就此问题进行了多次座谈和调研,但是否会在近期出台相关规范文件,尚无明确说法。

  势在必行?

  “廉租房共有产权已经是势在必行,否则没有更好的办法去继续做这个工作。”一位西部地区建设厅官员对记者表示,中西部不发达地区本来财政压力就大,需要廉租房保障的人群也多,两者挤压之下,变通成为必然。

  我国2007年12月施行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廉租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其中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上述两种方式,都需要地方政府承担具体责任。而且,当前多数廉租房租金标准较低,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这几乎是一项资金只出不进的建设项目——廉租房建设规模越大,意味着财政压力也就水涨船高。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题调研组今年6月至7月的调研,目前各地廉租房的平均造价为1200~2000元/平方米。

  “我们这里1200元/平方米的建设标准差不多,如果是省辖市还要高些,而具体到一些县可能会低一点。”

  上述建设部门官员表示,随着经济的回暖,目前各地建材的价格也在上涨,上级对廉租房的建筑要求也提高了标准,这些在客观上都增加了建设成本。

  目前,中央财政已经在两方面支持地方的廉租房建设,一是中央投资补助,用于地方新建廉租房,也即“补砖头”。目前中央对中西部地区的补助标准为300~400元/平方米;二是中央财政专项补贴,用于补贴租赁户,也被称为“补人头”。

  “一般中央财政的补助占建设成本的1/3左右。到了省级财政也会配套一部分资金,但就是这样,不少县级政府还是感觉资金压力很大。”前述官员称,中西部地区完全靠自身财力完成规模较大的廉租房建设,困难很大。

  多地试水

  在中央三年廉租房规划出台、地方建设随之提速的2009年,地方的资金压力尤为强烈。

  本月6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郭明卿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后三年该省廉租房建设的最大困难是,各级政府配套资金的压力太大。

  为此,该省决定将共有产权管理模式引入廉租住房保障,对廉租房实行租售并举。今年4月25日,甘肃省政府出台了实施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的相关政策。这里所谓廉租房共有产权,是指中央预算内投资廉租住房建设补助资金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形成国有产权,而由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通过购买廉租住房部分产权取得的为私有产权。

  “此项措施有效地缓解了各级政府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并形成‘投资—建设—销售(回笼资金)—再投资’的资金良性循环,逐步建立起保障性住房资金筹措的长效机制。”郭明卿称。当然,对于共有产权廉租房的上市交易,甘肃省设置了若干前提条件。

  甘肃并非是廉租房出售模式的开风气之先者,早在2008年,贵州安顺就已开始进行全国首个廉租房出售试点。“贵州已经探索了,我们也想走出一条类似的道路来。”前述地方建设官员称。而在中部某省份近日下发的廉租房三年规划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出“要加快制定并逐步完善廉租住房出售政策”。该省一位知情人士对CBN表示,目前政策还在研究阶段,而目前已有十多个省份出台或正在研究廉租房共有产权政策。

  记者根据官方信息了解到,除上述提及地区外,目前福建、吉林等地已经正式实行廉租房租售并举的政策,出售比例一般不高于当前该地廉租房总量的50%。

  如何规范?

  因为与中央法规不合,地方相关官员谈起廉租房出售做法来比较低调。“甘肃也只是有几个试点,还没有完全铺开。”一位甘肃省建设厅官员对记者如此表示。

  但地方纷纷对廉租房采取租售并举的做法,已经引起了中央多个部委的关注。

  上周,住房部特意召集了甘肃、陕西等十省份的建设部门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的有关负责人,在兰州召开廉租住房共有产权调研会,而会议的目的是为“规范发展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加快廉租住房建设步伐”。

  此次调研会由住房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主持,财政部也有相关人士与会。据悉,此次会议的成果之一就是“总结了规范发展共有产权廉租住房的政策措施和做法、讨论了《规范发展共有产权廉租住房的指导意见(讨论稿)》” 。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住房部之所以召开此次调研会,主要是为了督促和检查地方廉租房建设的进度,一些参加会议的地方部门汇报了工作。

  “住房部也对规范发展廉租住房共有产权提了一些要求,了解了一下情况,至于近期会不会出台全国性质的文件还没有定论。”知情人士称。

  根据甘肃省住建厅网站信息,在前述新闻发布会上,郭明卿透露,全国人大领导和国家有关部委领导7月份对甘肃省廉租住房保障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了调研,对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和租售并举措施给予了肯定。

  “之后,住房部、发改委、财政部、审计署在北京召开了座谈会,有7个省建设厅、6个地级城市住房保障部门的负责同志汇报了住房保障工作,进一步讨论了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租售并举的有关问题。”郭明卿称。

  上述西部省份建设官员也对CBN记者透露,对于地方试行廉租房可租可售的行为,中央层面正在予以关注和考量,已有部委让某省份代拟了一个意见文本,研究之后也可能会出台相关文件。

  “从中央层面来看,这个共有产权的政策还没有依据,上位法没有规章,所以下面自己探索不能在规定之外走得太远。”该官员称。

  此外,同为保障性住房的经济适用房,因近期不断传出出售出租违规问题,引发争议连连。廉租房如同样适行“租售并举”政策,汲取经济适用房的管理教训,也理应成为地方政府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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