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13时41分,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西山乡发生M5.5级地震。截至3月4日6时,灾害造成洱源、云龙、漾濞、永平、剑川5县11个乡镇16万人受灾,30人受伤,倒塌房屋520户2108间,受损房屋17684户83434间,灾区交通、水利、电力、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不同程度受损,当地政府紧急转移安置人口2.1万人。为支持大理州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3月4日,云南省财政厅紧急下达地震抗灾救灾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应急补助资金800万元,统筹用于洱源县“3·3”地震灾区应急抢险、灾民生活安置、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工作经费200万元,用于抗震救灾工作补助。
为管好此项资金,确保灾区社会稳定,云南省财政厅要求大理州财政局严格按照《云南省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要精打细算、节约使用,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结合州、县安排的资金统筹考虑,及时将补助资金下达灾区,确保救灾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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