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扎实开展城镇低收入困难群体社会保险保障工作。2012年,州财政筹集优抚资金8489.79万元,为全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人员、残疾军人、“三红”人员、“三属”人员等优抚对象2.55万人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并根据上级文件的相关规定,调增部分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标准,使优抚对象的全年抚恤金和生活补助全部发放到位。
二是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楚雄州财政局筹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3.7亿元,确保了全州26.7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
三是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楚雄州财政局筹措资金1828.73万元,对30.4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和生活困难临时救助,缓解了物价上涨或突发因素对低收入群体生活带来的影响。
四是为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全州财政筹措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1.35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7.25亿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补助1.86亿元;全年共支出9.27亿元,确保43921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老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
五是为高龄老人发放生活津贴。全州财政筹措高龄老人生活补助资金1312.1万元,为全州29名百岁以上老人发放长寿补助,为3.6万名80?以上至99周岁老人发放保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