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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国税局采取六条措施加强组织收入工作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9-17     浏览次数:

面对收入进度滞后于时间进度的严峻形势,红河州国税局积极采取措施堵塞收入漏洞,挖掘增收潜力,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一是深入分析抓主动。深入分析影响税收收入的各项因素,既认真分析国际金融危机对税收收入的直接影响,又充分考虑到税收优惠政策对收入的长远影响。详细分析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经营动态,认真研究影响税收收入的各种经济因素、政策性因素、征管措施,深刻剖析组织收入中遇到的困难和取得的经验,努力把政策性减收因素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牢牢把握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主动权。二是落实政策化危机。认真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出台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努力把发挥税收职能与服务科学发展统一起来。充分运用国家产业税收政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运用税收政策支持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问题和矛盾,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扩大消费需求和促进消费升级,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三是优化服务促发展。加强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辅导,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税收政策规定,用好政策,熟悉办税规程。通过开展政策解答、阳光办税等个性化、深层次服务,落实不间断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措施,完善全职能窗口和“一窗式”管理,努力创造良好的纳税环境,努力实现税收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四是强化监控促增收。加强税源监控,对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销售纳税、发票使用等情况及时跟踪,发现有异常情况的,及时采取措施,堵塞税收漏洞。加强征收管理,强化申报审核,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延期申报和缓缴税款,做到月税月清。五是强化评估建规章。着重对零申报或申报率低的企业实行跟踪评估,加强企业销售收入与纳税情况的相关性分析,进行纵向及横向对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形成良好的税收收入预警机制。六是大力稽查促规范。对税负长期偏低、应纳税额低于销售收入增长幅度、生产规模与销售收入不匹配、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购进长期大于销售等疑点企业进行筛选分析,确定检查对象,实施稽查检查,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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