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天召开的欧盟环境部长会议上,各国部长以简单多数票通过了欧盟委员会提交的建议:从2010年1月起,把对中国皮鞋征收的反倾销税再延长15个月。
欧盟从2006年开始对产自中国的皮鞋征收16.5%的反倾销税。延长期限的建议是本月2日由欧盟委员会提出的。欧盟委员会称,尽管近年来一直在对中国皮鞋加征反倾销税,但中国皮鞋在欧洲市场仍然存在倾销行为,目前取消反倾销税仍将损害欧洲皮鞋制造商的利益。欧盟委员会称,欧盟国家的制鞋企业目前正在进行结构调整,延长期限是为欧盟国家制鞋企业提供结构调整的时间,以使它们能适应国际竞争。
欧盟委员会的上述建议上个月曾遭到欧委会反倾销咨询委员会的否决。支持延长期限的主要是意大利、西班牙等南欧国家,而英国等北欧国家反对这一做法。
欧盟同时决定延长对越南产皮鞋征收的反倾销税的期限1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