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和提升国税软环境建设水平,倾力打造“效能国税”,富民县国税局研究制定了《富民县国家税务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以“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梗促廉”为主题,重点治理和问责不作为、乱作为和不会为的现象。
对发生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的干部职工,在调查核实、研究认定的基础上,根据其情节、损害和影响,分别采取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年度公务员考核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通过责任追究,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以尽职尽责、敢抓敢管、奋发有为为荣;以不负责任、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为耻”的思想,旗帜鲜明地支持保护敢于负责、善于负责、敢抓敢管的干部,整治追究不负责任、庸碌无为、失职渎职的干部,努力营造想责任、负责任、负好责任的良好氛围和干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