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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盈江县采取措施加强居委会经费保障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2-25     浏览次数:

  一是调整现任居委会干部工资待遇。从201011月起,按照不低于年度本地区城镇居民平均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基本报酬,并按规定签定劳动合同。

  二是调整居委会运转经费。从2011起每年由县级财政安排每个居委会工作经费5万元。

  三是改善居委会办公用房和服务设施建设。从2011年起力争通过5年的时间,解决全县现有6个社区的办公用房,2011年县级财政安排80万元,优先用于平原镇新建、盈东两个社区活动场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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