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教师工资和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县财政对公办学校教师的工资做足预算,确保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并根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的要求,在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政策基础上,积极落实县级配套资金,五年共配套“两免一补”资金483.97万元。
二是建立财政拨款保障机制。严格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关于教育投入相关规定,县级预算内教育拨款逐年增长,五年来增长比例均高于财政性收入增长比例。
三是建立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学校建设保障机制。成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将校舍维修、改造和建设纳入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与中小学危房改造经费、寄宿制学校建设经费以及其他项目经费统筹安排。
四是建立捐资助学保障机制。根据《中共龙陵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捐资助学的实施意见》,五年来共筹集全县干部职工捐资助学资金2327.95万元,其中1677.72万元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其余资金用于贫困学生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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