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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三项措施确保农村贫困学生“雨露计划”顺利开展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01-31     浏览次数:

  一是公示公开。认真复核公示补助对象,将经过复查审核补助对象在村委会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根据审核公示结果,及时与贫困户签订补助承诺书。

  二是明确标准。严格项目申报管理,明确补助标准及对象,对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后,继续接受和完成正规中高等职业教育,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

  三是及时发放。补助资金经过贫困家庭申请、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贫困户子女就读学校认可、县扶贫办审核、社会公示、县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到补助对象家庭。

  2011年曲靖市财政投入“雨露计划”补助资金448.2万元(含2012年春季学期239.04万元),共有2988名农村贫困学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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