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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财政三举措严格落实“八项规定”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03-12     浏览次数:

  一是从预算编制的环节开好头。2013年全市部门预算编制改变了以前年度基数加增长的编制方法,实行零基预算法,财政不再下达控制数,单位按需编报,同时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对单位申报项目进行逐一评审,在优先保证人员工资、保证部门和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经费的前提下,本着"勤俭办事业"的方针,从严从紧编制支出预算,重点保障政策性支出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集中资金力量,把钱用在"刀刃"上。

  二是从预算评审的环节把好关。按照压缩一般保重点精神,针对一般性项目主要采取剔除重复安排定额以外的会议费、差旅费、车辆维护费等不合理因素;统筹安排会议费、车辆购置等一次性项目,对无政策要求及文件依据的项目予以剔除。经中介机构对全市6042个项目逐一评审后,审减超需求重复列支等不合理资金2.02亿元、剔除需要统一标准和规范管理的资金2.96亿元。经最终审核后比上一年度压缩一般性支出4.8亿元,归并统筹安排资金1.48亿元,有效严格压缩了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以及办公设施购置、车辆购置和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

  三是从预算执行的环节结好尾。在2013年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及时通报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加大对预算执行的督促和检查力度,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同时硬化预算约束,除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外,原则上上半年不受理预算追加申请。规范和减少执行中调整预算,原则上部门预算执行中新增支出都要从部门历年结余和当年预算中调剂解决。因特殊情况、突发事件确需追加预算的,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切实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管理及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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