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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昌宁县采取五项措施抓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03-19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昌宁县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以下措施推进项目建设:

  一是健全机构,落实责任。成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注重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发动群众“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是严格管理,注重质量。认真执行水利工程基建程序,采取统一规划、统一放线、统一施工、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检查验收的“五统一”工作措施,确保项目按设计标准要求顺利实施。

  四是树立样板,抓好典型。工程建设中,在每一标段建设一条标准化渠道作为样板,作为施工参照标准,做到有样可依,有标可寻,为保障工程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奠定良好基础。

  五是整合项目,夯实基础。以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为依托,整合烟水工程项目资金995.67万元,形成合力助推改善项目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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