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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县国税局 “三评估一辅导”规范炼焦行业管理确保税收“颗粒归仓”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11-25     浏览次数:

        2008年沾益县炼焦行业上缴增值税29383万元,占全年增值税收入56302万元的52.2%,在沾益国税收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是沾益县工业发展的支柱产业。为规范炼焦行业税收管理,堵塞征管漏洞,向管理要收入,做到税收应收尽收,沾益县国税局“三评估一辅导”规范炼焦行业税收管理。

     一是加强对有疑点户的重点纳税评估。坚持人工选案与计算机选案相结合,每月从炼焦行业中筛选出异常户进行重点纳税评估。在约谈的基础上深入企业,对企业生产销售、材料耗用、费用支出等方面进行全面实地调查检查,查找问题症结,提高其税法遵从度,做到“颗粒归仓”。

     二是加强对企业未开票收入的评估。面对部分规模小的企业销售方不主动索取发票的实际情况,管理人员以企业电力、煤炭等生产动力消耗为切入点,深入各企业登记核查纳税人的生产设备、数量、功率和电力、电煤损耗,在开展集体约谈和自查的基础上,比对各企业数据与从供电所获取的信息,对自查不合理的企业,按耗电量、耗煤量核定其生产量和销售量。

     三是加强对其他业务收入申报的评估。针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部分企业申报的煤灰销售收入的异常情况,调查了解各企业的有烟煤用煤数量与其产生的相应煤灰比例,并从第三方掌握了煤灰销售的市场价。通过开展纳税评估自查,纠正了企业在煤灰销售收入涉税申报方面存在的问题,堵塞了征管漏洞。

     四是加强对企业健全财务管理辅导力度。对少数账务混乱企业,大力开展对企业财务管理的辅导,督促企业规范发票开具、入账和纳税申报行为,及时纠正企业违规和不完善的做法。对限期内账证仍然不健全的企业,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要求,采用相应措施核定其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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