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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县国税局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成效显著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12-11     浏览次数:

    2009年12月9日,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省局级文明单位”检查验收组和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检查验收组在昭通市国税局教育科领导的陪同下,到绥江县国税局检查验收。绥江县国税局今年申报“省局级文明单位”和“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检查组根据申报材料,通过查、看、评、访、听的方式,通过量化打分,认为绥江国税局在创建文明单位和巾帼文明示范岗工作中,将创建工作贯穿国税工作始终,有自己的特点,推动了国税各项工作。特别是在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中,办税服务厅共有10名干部,其中有8人是女同志,办税服务厅领导提出以“一个目标”、“三个提高”、“四项措施”、“一个成效”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
    “一个目标”: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就是推动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工作效益和提高服务质量,使纳税人满意。在办税服务厅,妇女同志占多数,通过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树立女同志的形象,使妇女起到“办边天”的作用,最终为纳税人提供满意的服务。
    “三个提高”:一是提高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从办税厅领导到基层工作人员都要精通征收工作中每一项工作,同时实行AB角制,使纳税人办事不受耽误;二是提高办税服务厅人员服务质量,对前来办理纳税事宜的人员,首先主动问纳税要办理的事项,对政策不够清楚的主动宣传相关税收政策和讲解办理流程;三是提高服务态度,对前来理纳税事项的人员要热情,在创建中开展换位思考活动,假如我是纳税人前来办理事情如何对待的问题,通过这一活动,办税厅的干部认识到只有想为纳税人所想,急为纳税人所急,纳税人满意是我们的愿望。
    “采取四项措施”:一是限时办结措施,对在税收征管中要求有时限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办理完结,对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完成的,实行行政问责。二是延时服务,对在征期前来办理税务事宜多的时候,下班时间到了还是为纳税办理,这种情况比较多。三是预约服务,节假日因纳税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办理纳税事宜的,打电话给办税服务厅领导,由领导通知经办人马上为其办理。四是提醒服务,对到申报期将到,但还没有来申报纳税人的,打电话给纳税人,说明纳税申报时间将到,请来申报,如超时否则将受到处罚,要求多少时间来办理。
    “一个成效”: 通过这次检查,绥江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成效显著。一是得到了省市国税局领导的认可,由于外部环境好,县委政府领导对国税工作重视和支持,纳税人纳税意识普遍提高,对国税工作的支持,同时内部环境好,上级支持,本级措施得力。二是得到了县委、政府的认可,特别是县文明办和县妇联认为国税机关在县直部门工作中,起到了表率作用。三是得到了纳税人的认可,在召开纳税人座谈会时,普遍纳税人认为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认真办理纳税事宜,想为纳税所想,急为纳税人所急。四是得到了职能部门肯定,市、县妇联分别授予绥江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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