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国税局加油站税收突破200万元大关同比增收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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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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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国税局五条措施开展成品油经营行业税收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入库增值税2176666.21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088794.67元,增长100.08%。
一是组织税收清理检查组,对加油站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检查,共清理出边远农村加油站20户,进一步摸清了征管家底,补缴增值税49万元。
二是调整征管方式,对未安装税控加油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督促加油站安装税控加油机,建立健全账务核算,实行查账或查验征收管理。
三是加强与工商、地税、经贸、质监等部门的协调,加强户籍管理,督促纳税人完善相关手续,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手续,辅导纳税人建账核算,按规定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四是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持卡报税,查帐征收管理,不按规定使用IC卡报税的,除依法从严处罚外,按实际销售额以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是对达不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的,按加油机取数申报,实行查验征收,按一般纳税人的平均税负核定征收税款,销售收入超过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仍未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的按适用税率征税,不准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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