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国税为支持溪洛渡电站建设,强化和规范固定资产抵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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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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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洛渡大型水电站位居中国第二、世界第三,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装机容量1260万千瓦,年发电量571.2亿千瓦/小时。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增值税转型政策,将使工程总投资603.34亿元的溪洛渡电站直接受益,从2010年起,机组安装工程设备正式开始安装,将产生数额巨大的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
为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规范固定资产抵扣管理,准确划分固定资产抵扣范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昭通国税做了大量工作,深入企业调研,与企业座谈,听取企业意见,学习水力发电机组工作原理、设备功能等相关知识,掌握固定资产性能、用途和购进安装进度;并与宜宾国税在溪洛渡建设部就动产与不动产划分标准、固定资产抵扣范围进行研讨。听取了溪洛渡建设部机电安装项目部占梁梁博士对溪电站水能发电机组及相关辅助设备的组成结构、安装方法、使用用途的详细讲解;与溪洛渡建设部财务结算中心就其提供的《溪洛渡水电站机电及金结部分固定资产清单》所列项目是否符合抵扣条件进行讨论,经过充分讨论。达成如下意见:
一、会议原则同意按溪洛渡建设部提供的《溪洛渡电站机电及金结部分固定资产清单》作备案;如有新增或变化的固定资产由溪洛渡建设部另行报送备案,并说明情况。
二、在实际抵扣过程中按实际到货批次,由溪洛渡建设部制作申报抵扣清单,并向主管国税机关报告,对是否符合抵扣范围需核实的,由主管国税机关派员到现场进行实物查验,溪洛渡建设部应予以配合并如实提供情况。
三、对抵扣有争议的设备,决定由国税机关另行研究决定。
针对溪洛渡水电站大而全的特点,规范抵扣标准和抵扣范围,力求在全市提供一个水电生产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抵扣划分的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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