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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国税局采取三项措施确保云南藏区国税和谐稳定显成效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12-30     浏览次数:

   自去年“3·14”和今年“7·5日”发生不法分子进行破坏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件后,迪庆藏族自治州国税局采取三项措施确保云南藏区国税系统的和谐稳定,取得明显实效。

    一是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要求全州国税系统各级党组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确保迪庆长治久安、维护藏区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促进征纳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国税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优化维护藏区稳定、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不断探索、不断创新,教育、引导广大雪域国税干部认清达赖集团分裂祖国的政治本质和策划、煽动、制造不稳定事件给藏区发展稳定带来的严重危害性,立足各县区工作实际,切实做好纳税服务工作,融洽征纳关系,坚决维护当前云南藏区国税系统发展稳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二是认识清醒、立场坚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要求全州国税干部坚决同一切分裂主义行为作斗争,抵制一切扰乱社会、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自觉维护社会维定和自身合法权益,配合地方政府依法打击一切违法犯罪活动,针对全州少数民族占总人口83.9%的实际,对648个宗教活动场所、24座藏传佛教寺院采取送税法进寺院的办法,加强共同维护云南藏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要求迪庆全州各级国税机关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树立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税收征纳关系的高度,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狠抓办税服务厅建设、加强税收宣传、抓制度建设,在系统内努力营造各民族干部职工间团结友爱、互谅互让、互帮互学的气氛,不断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

    由于全州国税系统维护稳定及民族团结工作落实到位,局党组书记、局长墨玉章同志在今年第四届全州民族工作会议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上获“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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