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三权分离。对村、组集体资金实行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分离,村组集体资产清理核查后全部移交乡(镇)农经站管理。
二是统一管理。村组不再设置存款账户,不再配备专门的会计员,村、组分别设立1名报账员,具体负责本村、组现金的收付、报账和账目公布等工作。
三是统一核算。乡(镇)农经站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业务上严格按会计制度操作,按村、组分设账目,资产不得互相透支、挪用、借调和拉用。
四是认真审核。财务人员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认真进行审核,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五是服务基层。加强对乡(镇)农经员、村组财务报账员管理,随时服务于基层,让基层满意。
六是民主理财。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流程,在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采用有效的原始凭证,说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村主任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方可入账。
七是严格审批。村委会支出500元以下,由村委会主任审批,500元至1000元由村委会集体讨论通过,1000元以上经村民理财小组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政府审批;村民小组支出在200元以下,由村民小组长审批,200元至500元报村委会主任审批,500元以上由村民大会讨论,报村委会审批,1000元以上报乡(镇)政府审批。
八是财务公开。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普遍关心的财务活动,及时逐项逐笔进行公布,对疑问及时给予解答,做到按月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收入及明细情况、支出及明细情况、固定资产情况,各种大额举债的使用和偿还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