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新闻> 正文
财税新闻

发改委:全国19省实现工商用电同价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1-28     浏览次数:

  27日,国家发改委就电价改革情况发文表示,电价改革迈出重大步伐。特别是在疏导电价矛盾方面,进一步深化销售电价改革,优化销售电价结构,推进工商、城乡用电同价取得进展。
  文章表示,目前,19个省份实现了商业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10个省份进一步缩小了工商业用电价差,减轻了商业企业电费负担,促进第三产业发展。
  而在城乡用电同价方面,全国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用电同价,全国城乡各类用电同价的省份增加到20个,其余省份也缩小了城乡各类用电价差,减轻了农村电费负担。
  此外,在改革居民用电价格调整方式上,积极研究推进阶梯电价的改革措施,尽量减轻低收入居民家庭电费支出负担。
 

上一篇:中央一号文件内容提前曝光
下一篇:2009,“中国创造”整装待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