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新闻> 正文
财税新闻

曲靖市国税局政府采购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3-03     浏览次数:

          2009年,曲靖市国税系统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总局、省局的有关规定,在市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政府采购办公室—工作组“三位一体”的工作运行体系和决策机制下依法有序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从政府采购信息年报统计分析看,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委托中介机构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共组织政府采购1616批(次),采购金额700.95万元,与同期市场价格(预算)相比节约资金93.42万元,节约率达11.73%,成效明显。主要经验和做法有以下六点: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政府采购工作机制。按照总局和省局的相关要求,全市国税系统各预算单位均成立了由局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下设政府采购办公室,并根据采购业务需要及时成立工作组,建立健全了政府采购决策与执行机制,规范了政府采购岗责体系,确保政府采购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提高采购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及准确性。市局认真组织各预算单位认真做好编报政府采购年度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草案,严格按年度采购计划依法实施采购,完成全年政府采购工作任务;对已采购的项目,按资产管理规定严格管理,认真履行采购、验收、入库、领用手续,做到账、卡、物相一致;并积极探索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三者结合机制。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2009-2010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和总局制定的《国家税务局系统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政府采购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实施报批报备制度。
         四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采购的基本原则,规范采购业务。
         五是强化督促监管,依法采购。市局对政府采购工作除进行日常财务监督检查外,还将其作为巡视与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适时对基层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巡视、审计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项政府采购制度落在实处,取得成效。
        六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章、制度与政策汇编,掌握政府采购实务操作和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提高了政府采购水平。

上一篇:回升向好 来之不易
下一篇:曲靖市甘国庆、徐小巧非法出售发票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