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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国税局积极探索企业所得税专业化、个性化管理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3-25     浏览次数:

    针对亏损面居高不下、税款流失率高以及帐务核算不规范企业实行查帐征收的所得税管理现状,大理州国税局不断完善“分类管理”机制,积极探索企业所得税专业化、个性化管理方法。 
    一、实行按行业分类和企业规模分类相结合的分类管理办法。根据大理州企业所得税纳税企业结构,按行业将工业企业分为采掘业、冶炼业、制造业、电力生产企业、其他工业五类,将商业分为烟草商业和一般批发零售业两类,房地产企业、服务业、金融保险业、其他企业作为独立门类;按企业规模将应地纳税企业分为重点税源企业和一般税源企业,同时满足上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上年末累计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上年应纳所得税额50万元以上三个条件的就地纳税查账征收企业作为重点企业管理,其他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企 业管理。此外,按税款征收权限划分为就地纳税企业和汇缴企业;按税款征收方式划分为查账征收企业和核定征收企业,按税收优惠政策划分为纳税企业和减免税企业,将重点企业中的长期亏损企业、账务不健全、核算不规范企业,减免税期满前后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较大,备案减免税项目较多的企业单独列为高风险企业管理。 
    二、突出管理重点。突出“重点税源重点管理,风险税源优先管理”的理念,一是把数据监控系统的各项数据和日常管理中纳税信息有机结合,健全重点税源、高风险税源企业管理档案,利用数据信息对重点税源、高风险企业进行精细化管理;二是认真开展对重点税源、高风险税源企业个性化研究,在管理中根据企业的特点和风险点“对症下药"实行个性化管理;三是建立重点企业高风险企业实现税收管理员、税收管理税务分局、县市国家税务局、州国家税务局“四级联动”管理新机制。 
    三、积极探索行业管理规范。根据分类情况,建立完善“分类管理”清册,完成《大理州电力行业企业所得税管理指南》和农村信用社、房地产开发两个行业所得税管理教案的编写工作,积极探索专业化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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