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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县国家税务局关于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3-31     浏览次数:

      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工作的通知》(云国税函〔2010〕8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中心,坚持把依法治税、依法服务地方经济作为国税工作的灵魂和生命线,秉承“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以优化纳税服务为手段,以政务公开为载体,用切实可行的措施,扎扎实实地为纳税人办实事,减轻纳税人负担,增强纳税人满意度和信任感,促进和谐征纳关系建设。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我局党组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初,专门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剑伟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室、税政股、信息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云龙县国家税务局关于成立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的通知》云龙国税发[2009]88号)。对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逐项落实公开内容,努力做到内容合理全面、真实公正、便捷实用。

      (二)严格按规定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州国税局编制的《大理州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大理州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大理州国家税务局服务监督》、《大理州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大理州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大理州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布办法》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其他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多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云南省政务信息网站,将相关的涉税文书、表格及涉税公告对外进行公开;在县局办税厅及两个基层管理分局,把税收法律、相关行政法规、办税程序、纳税人权利义务、办税时限等与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公开;每年度对个体纳税户“双定”工作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纳税人和社会监督;计划征收股按月通报组织税收收入进度情况,月度终了10日内提交材料,对县委、县人民政府、人大、政协、财政、地税等部门通报,并张贴于征收大厅公示栏进行公示;逐月向我县的政务公开刊物上报有关信息公开材料2期;逐月向县档案局、县图书馆移交主动公开类文件,方便广大纳税人和群众查询。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在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统一公开政府信息,针对国税系统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发布工作。

      (一)通过门户网站,2009年度在网上发布重点工作通报3条(车辆购置税征收档案管理、纳税服务承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十项承诺”);于2010年1月31日前,将2009年度组织税收收入工作通报报送县委、县政府办公室,按月向县五套班子公布税收组织收入工作进度;将与纳税人切身利益相关的(云龙国税发[2009]5号、云龙国税发[2009]46号)两份文件、税收专报(56期)、增值税转型改革文件汇编(2008~2009)等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范围的材料报送档案馆与图书馆。

      (二)通过政府直通车和其他咨询电话,2009年共接听和转办涉税咨询电话32个。主要涉及增值税优惠政策、车购税政策、发票抵扣规定、办证、验证事宜、所得税等,服务满意率均为100%。

    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09年度,我局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有不到位之处,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加以改进。

     (一)本部门公文制发从2010年1月起时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我局在2010年前公文制发时未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存在不规范的文件管理。

     (二)公开审查尺度难以把握,个别部门对相关事项公开与不公开把握不到位,有时影响了信息的全面性。

     (三)对税收法规对外公开把握不到位。

     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国税系统、大理州国税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强化干部职工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二是进一步了解广大纳税人对税收信息的需求,把与人民利益最直接的热点、难点、群众最关心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三是畅通工作渠道,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的充实、丰富公开内容。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组织保障,加强保密审查,认真分析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与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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