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加快透明、廉洁、服务型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而出台的一项重要举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行以来,省、市、县人民政府和省、市局也作出了具体的工作部署,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深入扎实地开展了相关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了部门信息、税收政策、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现将我局2009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调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我局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透明型、廉洁型、高效型机关的重要工作来开展,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监督国税机关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重要保证,是满足社会各界特别是纳税人对政务信息多样化要求的重大举措,从而进一步增强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县局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明确了公开内容,规范了公开程序,丰富了公开形式,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做到了组织健全、措施有力、工作落实、责任明确,使公开工作真正落实到了行动上,同时也为下步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积极主动,深入落实,逐步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局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和上级局的要求,积极主动按照规定动作稳步推进了相关工作,一是及时在政务网站上公开了县局领导的基本情况和分管联系工作;公开了部门信息、征管范围、机构设置、科室职能;公开了投诉举报电话;公开了相关税收政策法规、发票价格、办税流程和服务承诺时限;公开了定期定额户的定额核定和调整工作;公开了24个常见问题;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管理办法;明确了2名联络人员并实行AB角转换制度并保证联系畅通。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行以来,我局无申请公开信息未公开情况,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政府信息公开及收费情况;2009年共受理税务行政复议事项一件,并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完成了复议工作,无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二是紧紧围绕国税系统“创新发展年”工作主题,以公开政府信息、优化文明服务、强化管理基础、提高质量效率、深化作风建设为重点,积极扩大公开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逐步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国税部门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三是抓好监督检查,不断提升人作为窗口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我局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四项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力度,抓好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工作制度建立、税收政策执行和征管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国税机关的部门形象。四是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的相关工作举措。对无建账能力、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开展“阳光定税”,使税款核定更趋于合法化、合理化和人性化;推行“阳光稽查”,变税务稽查工作由事后打击型向事前服务型转变,督促和帮助纳税人自查自纠税收违法违规行为,构筑和谐的纳税环境和征纳关系,努力促进师宗国税行政执法权力的公开、透明。五是本着灵活、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渠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通过布会定期发布政务信息,充分发挥网络发布政务信息主渠道作用,辅之以其他新闻媒体、公告简报、办事手册等,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六是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纵到底、横到连、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多途径、多方式地听取社会公众和本部门、本单位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