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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县财政多措并举加强抗旱救灾资金管理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4-02     浏览次数:

  沾益县财政局把加强抗旱救灾资金管理做为当前财政的重要工作之一,在确保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按时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努力增加抗旱救灾资金投入,切实支持全县抗旱救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抗旱救灾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多方筹集其他资金,有力支持了全县抗旱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及时下拨财政补助资金。严格按照沾益县抗旱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将中央、省、市、县安排的抗旱救灾财政补助资金667万元及时下拨到位。

  三是规范资金分配程序。在资金分配上,中央、省、市、县安排的财政补助资金,由县级主管部门根据各地的受灾程度,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的原则,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报经县政府领导批准后,将资金安排拨付到受灾乡镇;乡(镇)财政安排的资金,由当地政府直接分配拨付到受灾地区;挂钩部门帮扶、站(所)支持和企业及社会捐赠的资金,由资助单位直接将资金划拨到相关受灾乡镇,乡(镇)农经站对资金进行财务收支核算。

  四是加强资金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县级财政部门在下拨补助资金时,要求各项目主管部门应根据旱情将资金及时安排拨付到受灾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抗旱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同时汇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对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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